★★★“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经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源: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
国家对于从事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954年9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五四宪法”通过的消息。图源★: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
1949年,为团结和发动全国科学工作者从事新中国建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联合发起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图为给专家的邀请函。图源★★:中国科协会史陈列馆
1954年国庆节★★★,群众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型通过★★。图源★★:澎湃新闻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西湖畔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草案初稿★★★。图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1992年12月4日★,为纪念★★“八二宪法★”颁行10周年★★★,中国邮政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992)》纪念邮票,一套1枚★。
1949年,参加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华全国第一次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代表合影。图源:中国科协会史陈列馆